台大修法防MeToo 研究生遭性騷可換狼師、保論文
台大研究生遭教授性騷擾可換教授保住論文。(圖/民視新聞)

民視新聞/陳佳侖 、胡崇恩 台北報導

今年5月起國內MeToo事件頻傳,從政壇延燒到各界,連學校也難以倖免,近期台灣大學在教務會議中,通過「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修正草案」,若指導教授對研究生有不當行為,經學校性平會決議成立,研究生可主動終止指導關係,以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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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寒蟬效應》描述校園性侵事件,探討師生不對等的權力關係,造成令人無法挽回的悲劇,為了避免電影劇情,在現實生活中上演,台大研究生協會提出,換狼師保論文的修正草案。


台大修法防MeToo 研究生遭性騷可換狼師、保論文
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黃種賢。(圖/民視新聞)



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黃種賢:「舊版的條文規範是,當研究生想跟老師終止關係時,沒有機會直接單方面終止,所以現行我們就希望透過這個增設的第六條,可以去保障如果老師對學生性騷擾、性侵害,學生有機會去自力救濟,跟學校系所主張說,我要跟這個對我進行騷擾、進行壓迫的老師結束指導關係。」

有鑒於今年5月起台灣MeToo事件頻傳,從演藝圈燒到學界,大學龍頭台大率先開出第一槍,針對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修正草案,新增第六條,規定指導教授若對其指導的研究生,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行為,經性平會決議事件成立,研究生可主張終止指導關係。

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黃種賢:「學生可能承接指導教授整個研究計畫的一部分當碩論的背景,理工的科系又相比社會科學的科系,更容易發生這種,分手時研究成果歸屬的爭議也好或是勞雇關係的爭議也好,最多的科系。」

由於過去只有教授能要求終止指導研究,研究果都歸指導教授所有,但未來發生爭議時,系所除了要主動介入調查外,也要協調簽署「雙方可共同發表原研究計畫成果」協議書或「原研究計畫成果發表權為其中一人所有」協議書,幫研究生保住論文。

台大學生:「如果真的遇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能終止就挺好。」
台大學生:「提供一個申訴的管道,讓學生可以去反映這樣的事情。」

台大學生們舉雙手贊成,畢竟研究生發表論文眉角多,期盼未來有更多規範,能保障師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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