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報導,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夏奇拉(Shakira)接受檢方的多項指控,並同意繳付所欠稅額的一半,也就是730多萬歐元(約新台幣2.5億元)。
法官在首次庭審中表示,她還接受了另一筆43萬8000歐元的罰款,以躲過3年有期徒刑。
夏奇拉透過聲明表示:「達成協議的決定是基於個人、情緒和情感考量,與法律(原因)無關。」她還說,她已準備好捍衛自己的清白,但後來決定優先考慮她的事業和孩子。
她說:「我得出的結論是,如果勝利的代價是要奪走你生命中的多年歲月,這樣的勝利就稱不上是勝利。」
庭審開始時,法官桑傑士(Jose Manuel del Amo Sanchez)問夏奇拉:「你是否承認(犯罪)事實,並接受檢方要求的新處罰?」身穿粉色套裝搭配粉色手提包的夏奇拉輕聲回道:「是的。」
本月16日,夏奇拉才在西班牙南部的塞維亞(Seville)奪下2座拉丁葛萊美獎(Latin Grammys)。
檢方先前主張,夏奇拉每年有一半以上時間在西班牙度過,因此必須向西國納稅。檢方還說,夏奇拉2012年5月在巴塞隆納購買的房產是自用住宅。針對上述指控,檢方尋求對夏奇拉求處8年以上徒刑,並追回她欠下的稅金。
現年46歲的夏奇拉和西班牙足球明星西甲巴塞隆納隊後衛比克(Gerard Pique)公開戀情後,2011年搬到西班牙定居,但仍保有巴哈馬的稅務居民身分,直到2015年。兩人同居了11年並育有2子,去年6月分手後,夏奇拉搬到了美國佛羅里達州邁阿密(Miami)。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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