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亮紅燈,但身穿紫色衣服的女子,卻直接走了過來,被警方撞見。頭也不回就直接走人,員警立刻騎車追上去。儘管警方不斷說明違規事實,但女子依舊不覺得自己闖紅燈,急著要走人。員警忙著要把人攔阻下來,不過,女子卻是急著想離開,就看警方出手要抓她,女子也伸手一揮…就是因為出手的動作,被壓制在地,這讓女子事後氣得控訴,被警方過肩摔。
控訴人徐姓女子控訴,警方扭到我的脖子,把我雙手夾住,那我就覺得很痛,就覺得他要殺人一樣,我就說救命啊,警察欺負老百姓,忽然間他就把我過肩摔了,趴在地上都不能動,內褲跟外褲都尿濕了。
事發在新北市板橋區,當時59歲徐姓女子會這麼著急,是為了去領取限量鯨魚碗,她趕在晚上10點前要去領貨,9點50分,經過中山路一段和新站路口,急著過馬路,和警方起爭執。
控訴人徐姓女子表示,去派出所的時候,我頭有腫起來,他們有拍照,當時是有點頭暈想要吐,手腳這邊都挫傷,百貨規定說留東西,最晚只能到晚上10點,因為那個東西對我很重要,我一生受到的屈辱,都沒有這一天來的多。
海山分局副分局長林文隆說,以徒手方式推擠甩開同仁,顯已造成妨害公務,故當場予以逮捕,當時我們同仁一手拿無線電,另外一手將徐女壓制在地上,所以並沒有過肩摔的狀況。
為限量鯨魚碗闖紅燈不甩取締(圖/民視新聞)
警方出面說明,但女子依舊認為員警執法過當,提告傷害跟妨害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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