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因被民眾黨提列為第 17 名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進而引發徐瑞希是否有違 「黨政軍條款」一事。
徐瑞希今發布聲明稿回應,表示自己長期致力於爭取外籍移民工權益及研究相關議題,因而兩度被文化部提名、 通過成為公視董事。此與民眾黨提名本人為不分區立委的理由並無二致,另外,徐瑞希強調從未參與過任何政治、政黨或競選活動,連助選、助講、甚至政治評論,都不曾有過。
尤其在公廣董事任內,專注於移民工媒體平權的推動,並且努力尋求多元管道為移民工發聲。即使在選舉期間,如同其他 NGO夥伴,僅針對政策建言,期望各黨能保障移民工權益。
徐瑞希提到,自己出身新聞界,後擔任公視和華視董事,對於「公職人員選罷法」第 49 條、 「廣電法」細則第 13 條等規定,早已知之甚詳,並進一步於公視及華視召開董事會時,全力表示支持,以期共同維護新聞報導的公正性、客觀性,從未涉入新聞部 或相關委員會的運作。
徐瑞希表示目前僅是民眾黨提名人之一,並非已當選、就任之「選任公職」人員,因此並無違反黨政軍相關條款。根據「公視法」第 13 條和第 14 條,並未禁止公視董事具有黨員身份,僅規範不得從事政黨活動,以及具備黨務人員身份。
徐瑞希說,她既非民眾黨黨務人員,亦從未投入任何 助選及黨務活動,因此並未違反任何法規;也認為「公視法」相關條文之解釋,不能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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