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筆讚〉翁達瑞-吳欣盈的美國籍
(圖/民視新聞網)

文/翁達瑞

柯文哲的副手吳欣盈出生在美國,高中就讀台北美國學校,顯然擁有美國籍。吳欣盈是否繼續持有美國籍,引起外界的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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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記者的詢問時,吳欣盈故作神秘狀,還在臉書貼文昭告天下,十二月五日見真章。吳欣盈不必神秘兮兮,我可以提早揭開謎底。

以下是我的研判結果:

根據美國財政部國稅局的資料,2014年第一季放棄國籍的名單,有位叫Cynthia Wu。吳欣盈的英文名字剛好叫Cynthia。

〈全民筆讚〉翁達瑞-吳欣盈的美國籍

這位Cynthia Wu是否就是吳欣盈,我沒有直接證據,但我研判就是她。原因是吳欣盈在台灣的龐大資產。

2010年美國政府通過「外國帳戶稅務遵守法案」,簡稱「FATCA」,又被戲稱為「肥咖」條款。該法案針對的是在國外擁有資產的美國公民,目的在確保他們誠實報稅。

這項法案通過之後,許多擁有雙重國籍的「肥咖」紛紛放棄美國籍,規避申報海外資產的困擾,甚至還可逃避美國政府追稅。

以吳欣盈的「肥咖」身價,她絕對有充分的理由放棄美國籍。問題是,肥咖條款在2010年就已經通過了,為何吳欣盈等到2014年才放棄美國籍呢?

答案在美國財政部的一項規定:放棄國籍者要提供五年的報稅資料,並繳清資本利得稅。

就我所知,多數擁有美國籍的台灣肥咖,並沒有在美國報稅的習慣。等肥咖條款通過後,他們不能立刻申請放棄美國籍,因為提不出連續五年的報稅資料。

在肥咖條款通過前後,這些台灣肥咖才開始在美國報稅。到了2014年,他們終於累積了五年的報稅資料,才得以申請放棄美國籍。

如果吳欣盈確實是Cynthia Wu,我研判她在2010年之前未曾在美國申報所得稅,因此要等到2014年才能申請放棄美國籍。

依據美國的稅法,美國公民的「全球」收入都要在美國申報。在持有美國籍期間,若吳欣盈在台灣的收入沒有申報美國的所得稅,那她就犯了逃漏稅的刑事罪。

不過吳欣盈不用擔心,美國政府對逃漏稅的追訴期限只有六年,而2010年至今已經13年了。

吳欣盈是否還擁有美國籍?我研判的結論是早就放棄了,為的是躲避肥咖條款帶來的稅務困擾。

我把故事說完了,吳欣盈沒必要繼續故作神秘狀!


本文轉載自:翁達瑞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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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達瑞(陳時奮),美國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劉致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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