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交指揮交通,確保路口順暢,沒想到,在彰化有5名義交,卻因指揮不慎,釀死亡事故,吃上官司。
彰化地院庭長邱鼎文受訪(圖/民視新聞)
這起死亡車禍,發生在去年4月,彰化縣秀水鄉這處路口,當時自來水管埋設工程,現場5名義交,管控車流,而吳姓男子騎機車,以時速70公里,通過閃黃燈路口,沒減速和洪姓老翁發生擦撞,住院5個月,最後傷重不治,家屬因而提告,法院判肇事騎士和5名義交,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另外五名義交,則須賠償家屬50萬元。現在判決出爐,其他義交得知,難免感到心灰意冷,但也變成警惕,以後值勤,勢必得更小心謹慎。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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