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漁港爆管理、收費爭議 年底前若缺乏共識將撤離攤位
縣府人員和警方在大溪漁港周遭取締流動魚販(圖/民視新聞)

地方中心/黃富溢 宜蘭報導

宜蘭縣頭城鎮大溪漁港,以豐富的漁產和現撈仔攤販而聞名,不過日前傳出管理爭議,頭城區漁會在3月退出管理,雖然縣府輔導當地漁民成立自治協會,但協會內部對管理辦法未達共識,縣府表示若年底前無法運作,明年元旦開始依漁港法清空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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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販vs.縣府人員:「我今天沒犯法。」魚販vs.縣府人員:「不好意思我跟你說,不好意思我宣讀一下,你擅自經營固定或流動攤販在我的碼頭內,大溪漁港的範圍內,所以違反漁港法第18條。」縣府人員在員警的陪同下,在大溪漁港周遭取締流動魚販,但魚販也覺得很委屈,明明之前能擺,現在卻不能擺。

大溪漁港爆管理、收費爭議 年底前若缺乏共識將撤離攤位
大溪漁港(圖/民視新聞)

漁民:「大家賺一點錢來吃飯,沒有什麼好事啦。」大溪漁港是宜蘭第三大漁港,因為魚貨新鮮豐富,深獲不少北部地區民眾喜愛,當地有88攤魚販攤,原本是由頭城漁會負責,但傳出有魚販對管理和收費有歧異,於今年3月退出管理,而新的自治協會對於管理辦法至今還沒定案,再拖下去就要面臨撤攤危機。

大溪漁港爆管理、收費爭議 年底前若缺乏共識將撤離攤位
宜蘭縣府公告禁止流動魚販在大溪漁港周遭擺攤(圖/民視新聞)

海洋所長林芳民表示,目前為止協會已經成立,但相關的管理辦法,他們內部還沒有辦法取得共識;目前照漁港法及宜蘭縣府的公告,在大溪漁港碼頭範圍內進行取締及稽查。大溪漁港魚販:「如果說縣政府跟我們這些漁民,再溝通再講清楚,可能大家都能理解不少。」魚販希望能盡快解決,繼續保留攤位,不要斷送他們的生計,但縣府也下最後通牒,明年起如果自治單位對管理機制仍缺乏共識,將依漁港法禁止在漁港擅自經營流動攤販,違者就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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