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桃園醫院。圖:部桃提供 部桃表示,病人自主權利法自108年1月6日開始實施至今以5年,預立醫療決定適用臨床條件為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其他重症,討論內容的項目包含維持生命治療方式,如心肺復甦術:插管、心臟按壓、電擊;機械式;維生系統,如呼吸器、葉克膜、洗腎機、洗肝機;以及其他維生醫療,如輸血、抗生素;人工營養,如靜脈注射水份及營養;最後是流體餵養,如鼻胃管灌食、胃造廔灌食。 部桃護理長王伶慧提到,依據去(2022)年衛福部及內政部戶政司資料顯示20歲以上總人口數19391070人,簽署人數僅12327人,所以臨床照護常發現許多重症、末期病人對於決定自己的醫療決策通常很茫然,家人也不知所措,無法幫忙做決定,同時擔心治療後的若長期臥床的生活品質是否是病人想要的?且害怕做了決定後,變成家中的代罪羔羊,受到家屬間的責罵與壓力,最後病人便歷經痛苦的急救過程的折磨,家屬也喪失和家人說出感謝、道歉、道愛、道別的最佳時機。王伶慧說,響應預立醫療決定,為自己醫療旅程設定航線,鼓勵病人與家屬共同討論,及早為人生選擇醫療旅程,做最適切的安排,也留給自己與家人最好的回憶,這樣「生命的最後一張照片」,應該是無悔,生、死兩相安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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