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閃燈該拆不拆?交通部回提醒「行車安全」 他怒:只會殘害駕駛人眼睛
由警方設置的路口「爆閃燈」,收到諸多民怨影響視力要求拆除,交通部回應,需要收集各縣市數據評估,被網友拍片嗆爆。(圖/翻攝「OWL貓頭鷹交通書」YouTube)

影音中心/陳則元報導
在易肇事路段警方時常會設置「爆閃燈」,提醒行經車輛減速慢行,但卻引發民怨「影響夜間視線」,在12月14日甚至有民眾拔下30多盞爆閃燈電線,結果遭警方帶回局裡偵訊,爆閃燈設置的合理性持續受到爭議。YouTuber Fuko近日指控,爆閃燈不符合道路交通標誌設置規則,也不是路燈、交通號誌,本來就屬於違法,卻還是賴著不拆,痛批爆閃燈功用只剩危害駕駛人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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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閃燈該拆不拆?交通部回提醒「行車安全」 他怒:只會殘害駕駛人眼睛
根據台灣道路交通法規,爆閃燈顏色、外型、功用,都不符合現有的號誌、路燈規範。(圖/翻攝「OWL貓頭鷹交通書」YouTube)
Fuko說,先前擅自拔爆閃燈電線的民眾,如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5條檢視,爆閃燈並不屬於「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也不符合公共照明設備的路燈,而且爆閃燈的藍、紅色光,也不適合用做照明設備燈光,因此嫌犯行為不符合法規構成要件,罰鍰處分給予撤銷。
爆閃燈該拆不拆?交通部回提醒「行車安全」 他怒:只會殘害駕駛人眼睛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曾發文批評爆閃燈偽裝警車燈,營造在路口巡邏的假象。(圖/翻攝「OWL貓頭鷹交通書」YouTube)
根據交通部路政和道安司所言,雖然「爆閃燈」不屬於標誌標線,但目前沒規定能不能設置,警方設置也沒有違法,用意在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車安全,交通部強調如果要照民眾要求拆除,要先張羅各縣市提供的相關數據,再盡速研議未來政策。Fuko則說,這種做法是偽造警車在該地點巡邏之錯覺,根本是現代版的「狼來了」,設置根本沒有意義,只剩下殘害駕駛人眼睛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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