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待赴中國旅遊是否違法 最高檢提5大認定標準
日前北市41名里長涉接受中國旅遊招待遭約談,3人交保、38人請回。(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最高檢察署表示,明年選舉將至,針對村里長赴中國無償接受招待是否涉及不法的認定標準,經邀集相關單位開會後達成5項共識,目前掌握境外介選案件有93件、涉案198人。最高檢察署發布新聞稿指出,為加強選舉查察、偵查策略,昨天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法務部、調查局、警政署、廉政署、移民署、刑事局等單位首長,及全台一、二審檢察長共同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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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指出,因應明年選舉將至,境外勢力介選仍充滿變數,針對村里長民選公務員赴中無償接受招待是否涉及不法的認定標準,於會議中達成5項共識。

新聞稿表示,5項共識為釐清中方接待的機關(構)、層級、職稱;台灣的發起人、招攬人、聯絡人及參加人是否具有參選或輔選身分;台灣參與赴中旅遊所繳交的費用有無退回或依其行程與市價不相當者;村里長等赴中旅遊收受金錢或不正利益,主觀上是否有與選舉相關的認知;村里長赴中參訪或接受招待時間與選舉的緊密性。

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境外勢力介選以各種形式及面貌呈現,檢察官偵辦此類案件的困難度極高,也常遭受無端指責,期待人民對司法要有互信,相信檢察官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司法中立,程序正義。

最高檢指出,此次選舉檢察機關截至12月17日止,受理的妨害選舉刑事案件有2031件、涉案2061人,其中選舉賭盤案件906件、792人,相較上屆大選同期增加6倍,查扣不法所得新台幣2241萬餘元,尤以台中、苗栗、高雄、雲林及屏東地檢署成效顯著。

最高檢表示,境外介選案件(含反滲透法44件77人)共93件、涉案198人,至於假訊息案件152件、167人,全台執法機關將持續突破困境,運用團隊解決困難,眾志成城,維護人民不受威脅、利誘、欺騙,自由行使投票權。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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