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倒數20天!選民不能不知道的「觸法地雷」

四季線上/謝佳臻 編輯

即將到來的總統大選,總是讓台灣熱鬧非凡。在這四年一度的盛事中,許多法律問題也隨之而來。例如,在候選人的連署過程中,有些人可能為了金錢而參與連署,這樣的行為已涉及選罷法問題。在競選過程中,不少候選人會遇到毀謗訴訟,這也是選舉時常見的現象。此外,選舉中的賄選問題同樣令人擔憂,如給選民送禮物、請客吃飯、提供旅遊等待遇,都可能牽涉賄選行為。

在選舉的期間,抓到別人賄選,是有檢舉獎金的,而且最高有兩千萬的檢舉獎金。

Q:做什麼算是賄選行為?
A:法務部曾公布,只要不要超過三十、五十元不算賄選;但並非說三十元以上一定是會被抓,那麼賄選行為除了以往發紅包外,如今轉變成什麼形式呢?

總統大選倒數20天!選民不能不知道的「觸法地雷」
賄選行為涉及到 選罷法。

賄選行為之一,行求:預先請求,先跟你講好,當你選上我要給你多少錢。
賄選方式之二,開未來支票:例如說「選上發一人一個月老人年金一萬」。

總統大選倒數20天!選民不能不知道的「觸法地雷」

 

Q:候選人沒錢選舉時可以讓支持者給候選人金錢支援嗎?
A:政治獻金法
政治獻金是候選人在選舉時期,民眾可以捐款支持其選舉活動。政治獻金的運作必須要透明,以防止利益輸送等不當行為。然而,至今仍有許多候選人未按法規進行,使得政治獻金法的執行成果受到質疑。

總統大選倒數20天!選民不能不知道的「觸法地雷」

買票當然會構成違反選罷法!
候選人去交付,顯不相當的金錢去要求席約,都會涉及到貪污的問題或者是所謂瀆職罪

瀆職罪分為兩種形態:
一:在合法範圍內給方便。給賄賂行合法事的行為仍然構成犯罪,例如在醫院給醫生紅包。
二:向候選人提供巨額金錢要求他們行違法事。
觀眾朋友需釐清這個觀念,即使請求人家做合法事情也一樣是犯罪

Q:LINE上分享訊息可能變成毀謗言論?
A:在選舉當中講不實的內容,有可能對競爭對手造成殺傷力;名譽受到傷害,或者是引導到一個錯誤的方向。LINE群組假消息傳播,內容詆毀他人的言論,意圖使人不當選也涉及 選罷法!

總統大選倒數20天!選民不能不知道的「觸法地雷」

選舉是一個民主國家不可或缺的過程,選民需要運用智慧去選擇未來的領導者。儘管選舉過程中可能存在各種問題,但只有通過理性與清晰的判斷,台灣的民主制度才能得到保護與發展。讓我們攜手共建一個更美好的未來。

 

更多選罷法細節請觀看《律由經》

【看政論節目】

台灣最前線《精選》
台灣最前線《精選》
全國第一勇《精選》
台灣最前線《精選》
TVBS戰情室
TVBS戰情室
TVBS看世界
TVBS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