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指出,檢察官偵辦馬治薇涉嫌違反《反滲透法》案件,昨(4)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搜索馬治薇及同案共犯住家、服務處等4處所,同時約談馬治薇、共犯及證人共8人到案。
調查局接獲情資顯示,去年4月馬治薇赴中國福建,隨後從北京返台,期間疑接受中共人士指示登記參選本屆立委選舉,並利用多種管道,接受大陸提供資金作為選舉經費。
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經長期偵蒐,發現馬治薇長期收受中共虛擬貨幣泰達幣折合新台幣100多萬元,作為競選經費使用,上月報請桃園地檢署高健祐檢察官指揮偵辦,昨天持法院核發搜索票,針對馬治薇住辦等4處所執行搜索,並約談馬治薇等多人到案,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定馬治薇涉犯《反滲透法》第4條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今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調查局指出,中共透過指示特定人士參選二合一選舉,企圖干預我國選舉,法務部調查局為防制境外敵對勢力介選,機先部署動員全局內外勤單位同仁,全力發掘、偵辦中共介選案件,確保國人在不受外力干擾自由行使投票權,除維護選舉公正安全,並杜絕中共之統戰、滲透,以維護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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