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質疑投票箱不合法 立委候選人「大鬧開票所」遭警拖走30公尺
質疑投票箱不合法,立委候選人「大鬧開票所」遭警拖走30公尺。(圖/翻攝畫面)

即時中心/周欣儀報導

北市萬華區一位立委候選人於13日上午約10時前往昆明活動中心,因疑似對於投票站封籤封條未經騎縫章,提出不合法的質疑進而大鬧投票所,警察和監票人員立即介入,並以強制驅離該候選人至距離投票站30公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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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上午約10時,萬華區立法委員候選人質疑952投開票所(昆明活動中心)的投票箱封籤封條未經騎縫章,認為其不合法。警方和選務人員立即將她驅離投票所,由於該候選人反抗,警方隨即強制將其拖離至30公尺外。

但該候選人仍不願離去,最終被警方帶回派出所進行進一步調查。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8條,對於在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擾、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者,可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款新台幣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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