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條立法擬增「境外干預罪」 港大教授提醒「這些人」可能被抓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香港《基本法》第23條,今天(1月30日)起展開為期1個月的諮詢。該法不排除新增「境外干預罪」,禁止任何外國勢力介入香港司法及選舉,叛亂、叛國、竊取國家機密等,其中一條還特別提到,港台政治組織聯繫,未來將受到限制,而且承諾被捕的人,不會送往內地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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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李家超,1月30日召開記者會,宣布香港《基本法》第23條,1月30日正式進入諮詢期。

香港特首李家超:「我想要強調《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必須做要盡快做。」

第23條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最後一塊拼圖,用於維護國家固有權力,禁止任何損害中國主權,領土完整,和阻礙國家統一和國土安全的行為。

香港23條立法擬增「境外干預罪」 稱不會將被捕者送中

香港特首李家超:「說壞話政治攻擊將持續,(港府)確切地告訴全世界,我們只是在保護自己免於受到你們的攻擊。」

9章諮詢文件中,包括完善現行刑事罪刑條例,把叛亂、煽動叛變、透過電子系統危害國安、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通通入罪。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楊艾文:「我認為可能會有一些,外國政治組織的條款,這就是我們涉入間諜領域的地方。」

其中第7章明定,禁止任何人透過境外活動干預司法及選舉等,屆時與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的聯繫,將受到限制。

香港23條立法擬增「境外干預罪」 稱不會將被捕者送中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楊艾文:「與外國政府有關連的企業或團體,在這裡可能被抓,甚或可能是某種企業或合資企業,他們必須小心檢視資金來源。」

李家超表示,2019年顏色革命之後,港府更明白國安的重要性。他強調,諮詢取得社會共後,會盡速立法,而因該法被捕的人,不會送往內地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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