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黃姓男子去年6月13日一早6點多,騎著腳踏車經過卓姓男子住處前騎樓,看到信箱有報紙,見四下無人,就把報紙抽出帶回家,卓男走出家門發現信箱內無報紙,四處找過一輪未果,回家調閱監視器才發現,騎車的男子偷走他訂的報紙,氣得報案請警方處理。
警方查看該戶的監視器影像,調閱路口監視畫面循線查到黃姓男子,黃男一開始僅承認有經過警方所指的地點,但沒有偷報紙,警方問說「你家有沒有訂報紙?」,對方說沒有,他家客廳桌上卻有著前一天的報紙,警察再出示監視器拍到的影像,他才承認找不到工作才會起貪念偷報紙。
黃男一開始否認偷報紙,直到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他才坦承犯案。圖僅示意,非關本新聞事件。(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對此,黃男被依竊盜罪名移送法辦,南投地院法官審酌他任意竊取別人的報紙,但手段尚稱平和,且報紙也已還給原主人,判處罰金5000元,若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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