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提著大包小包,走進里民辦公室與里長寒喧,只是他所駕駛的警車,就這麼大喇喇違規停在紅線上,遭路過民眾拍照檢舉。
民視記者陳佳侖:「當時警車就是違規停在巷口的,這條紅線上,為了就是幫市長,送春安禮到里辦公室。」
違規事件發生在1/31下午四點多,民生東路四段巷口,員警疑似協助發放巡守人員慰問品,將警車臨停在紅線上,也未開警示燈,但民眾檢舉後,卻被告知,因為執行公務,不會開罰,消息一出引爆民怨。
民眾:「為什麼就是我們老百姓,就要被這樣子罰,然後結果警察本身,就可以好像有點,自己行個方便這樣子,我覺得這個是比較雙標。」
台北市議員(民)顏若芳:「警察是人民的保姆,是執法單位,應該要守法,應該要以身作則,而不應該帶頭來違規。」
顏若芳怒轟執法人員自己卻不守法,更傳出這些禮盒是市府要求幫忙配送的,被質疑難道替市長送禮就可以不顧交通法規嗎!
台北市長蔣萬安:「只要有違規,當然就是依法辦理。」
警車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圖/民視新聞)
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強調一切依法辦理,不會為執勤員警大開特例,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99條之規定,執行緊急任務時,只要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就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東社所副所長黃文民:「有跟同仁宣導,下次就要停放妥適處所,不要影響交通。」
派出所也做出回應,表示未來會加強員警教育,只是人民知法犯法,也難怪造成市民觀感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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