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宜蘭羅東71歲街友入侵軌道 遭列車撞到骨折
李男入侵軌道遭列車撞到,左腿骨折。(圖/民視新聞翻攝)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台鐵宜蘭羅東站昨(1)日下午4時許發生撞擊事故,一名71歲的李姓男子進到軌道上,導致貨物列車來不及剎車,並造成李男左腳骨折,所幸意識清醒,但也影響到2列載客列車略為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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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4時5分,李男從二月台下火車後,未依規定出入火車站,又從月台尾端跨越軌道行走,並坐在第一月台末端南方軌道邊電纜線溝槽蓋上,導致行經羅東站的貨物列車來不及剎車,撞上李男,造成李男左腳骨折,所幸意識清醒。

據台鐵統計,這起事故,總計影響2列載客列車略為延誤,共420名旅客受影響。

鐵路警察局羅東派出所副所長溫進利也還原經過,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羅東派出所值班人員發有列車進站時發出長鳴笛告警,並同時接獲羅東站務通報,台鐵貨物列車於進站時,撞擊1名入侵軌道的行人。

溫進利指出,經警力迅速前往第一月台,現場發現1名行人,因行走軌道致遭甫進站的台鐵第7455物貨物列車撞及,傷者意識清楚、肢體有撕裂傷,經119消防救護人員立即送往醫院救治。警方完成蒐證、測繪後,列車也於下午4時20分許繼續南下,並無延誤及路線中斷情形。

此外,溫進利表示,由於進站時,列車有減速,且剛好是轉彎處,因此只是擦撞到,列車頭也沒有毀損,傷者送醫後有骨折現象接續治療中。

溫進利說,將積極調閱監視器畫面以釐清行人入侵軌道原因,其行為已涉犯鐵路法,將通知行為人到案後函移權責機關裁處。

根據「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依法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呼籲民眾,大眾運輸鐵道線路為管制區域,禁止擅自侵入,以維自身及大眾安全,並將加強宣導及路線巡查。

據悉,該名男子疑似為街友。

快新聞/宜蘭羅東71歲街友入侵軌道 遭列車撞到骨折
李男未依規定入侵軌道,遭列車撞到。(圖/民視新聞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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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規定通行者依法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圖/民視新聞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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