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vs.蔡姓嫌犯:「你那裡面手機是誰的,(我女兒的)你女兒的(對)。」
凌晨兩點,台北市警方追緝砍人嫌犯,追到新北市泰山,趁嫌犯帶妻子訪友,逮個正著,會問他手機是誰的,就是因為他砍了被害人,還把被害人手機給搶走。
警方vs.蔡姓嫌犯:「(我可以請律師嗎)可以,你不請的話我們幫你找法扶。」
照片中躺在病床,頭部手腳背部多處骨折與刀傷,就是被嫌犯砍傷的被害人巫姓男子。警方調查,蔡姓嫌犯找來幫手,到被害人住處,打電話說要還一萬二,女友幫忙開門,沒想到兩人一進屋就猛打被害人,還持刀攻擊,搶走被害人手機跟現金。女友嚇壞,要他們別再打了,她甘願當人質。之後趁嫌犯在計程車上呼呼大睡,趕緊找機會脫逃報警求救。
中正二分局偵查隊長袁雲澂:「我們同仁趕往現場,發現有一名男性傷者,馬上聯絡119予以送醫,做一個必要的救護,那送醫之後目前沒有生命危險,經過我們本分局調閱相關監視器,鎖定相關犯嫌,分別在昨天(3日)的下午,以及今天(4日)的凌晨,查獲曾姓及蔡姓犯嫌在案,那初步了解雙方疑似,毒品交易的糾紛所致,相關的案情目前還在釐清。」
警方逮捕曾嫌搜到毒品(圖/警方提供)
警方逮捕蔡姓嫌犯時搜出了瓦斯槍,另一名共犯則在新莊落網,還被查出毒品,至於被害人因為這起尋仇糾紛,意外被警方查出毒品通緝,動手的、被打的通通都得進法院,接受法律制裁。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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