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蘇姓男中校還被揭發於2016年開始與江姓、徐姓軍職人員共同詐領逾千萬獎金,該部分案件尚在法院審理中。
檢方去年6月指揮國安處前往軍情局搜索,發現蘇姓女上校和蘇姓男中校涉嫌詐領情報業務相關的工作經費及獎金。士林地院判決後,檢方繼續調查,發現蘇姓男中校還與江姓、徐姓軍職人員合作,從2016至去年間長期詐領約新臺幣1000萬元。蘇姓男中校自2018年至2019年間,又獨自詐領約新臺幣190萬元及美金約10萬元(約新臺幣31萬元)。檢方於今年1月根據《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詐欺取財等罪起訴蘇姓男中校、江姓女子和徐姓男子。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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