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該事件,刑事局先前說明,台嫌20多歲周男搭機返台,警方立刻於桃園國際機場通知他到案釐清。台北地檢署表示,周男涉犯刑法殺人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轉讓第三級毒品罪等罪嫌,因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滅證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法院裁定周嫌30萬交保,併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對於法院的裁定,檢察官認為,周男到案後辯詞避重就輕,且依據泰國方面所提供的資料,周男和泰籍女共犯的說法並不一致,考慮到相關的事證都在泰國,為了避免周男在交保期間勾串、逃亡等,因此認為有羈押的必要,北檢也在今天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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