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99年衛生署的官方公告,以前醫療機構若欲提高掛號費至150元以上,必須在通知衛生局後經過備案程序方能實施調漲。然而,衛生福利部已正式通知醫師公會,自即日起停止實施「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
薛瑞元今日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會前受訪時重申政策的確定性,並提出三點說明。他指出掛號費長達70多年一直視為行政費用,不受醫療法法律範疇約束,因此限制上限較缺乏法律基礎。
其次,薛瑞元強調醫療經營與其他產業不同,並認為在成本上升的情況下,應給予醫療院所更大的彈性,以維持醫療品質。
第三,薛瑞元表示雖然停止審查掛號費,但仍有事可做,包括要求衛生局監控醫療院所的收費情形,尤其是對於區域性壟斷、獨佔市場的地區,衛生局可介入調查。此外,他也強調衛生局仍需防堵醫療院所可能巧立名目收取自費項目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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