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確定了!罰鍰1200元以下交通違規不記點 10項內容一次看
政院通過罰鍰1200元以下交通違規不記點修法,函請立院審議。(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李昶毅報導

交通違規記點制上路,1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不過現在交通部研擬罰鍰1200元以下不記點。行政院長陳建仁今(7)日院會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正草案裁示通過,函請立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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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轉述,2023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施行,增加13項民眾檢舉及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雖然道安已有所改善,但民眾檢舉及違規記點案件數量暴增,對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12點,就要吊扣駕駛執照,已嚴重影響職業駕駛、工作權等,並造成執法量能龐大負擔。

林子倫指出,由於道路實際環境改善配套措施尚未完備,違規記點制度衍生實務問題等急需修正,此次修法將以工程改善手段替代監理執法手段,在人行環境及停車問題改善優化前,先行檢討限縮民眾檢舉項目及違規記點項目。

根據交通部整理資訊,檢討方向為依據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及當場舉發案件可確認實際駕駛人始予記點,其中第7條之1,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行為,限縮民眾不得檢舉,包含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 、 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等共10項。

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行為限縮民眾不得檢舉如下:

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2.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5.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 、 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6.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7.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

9.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10.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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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鍰1200元以下交通違規不記點。(圖/交通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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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鍰1200元以下交通違規不記點。(圖/交通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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