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新竹市議員「詐領助理費」遭判3年8月定讞 啟動防逃機制
新竹縣議員鄭昱芸詐領助理費遭判刑定讞。(圖/翻攝新竹縣政府網站)

即時中心/周欣儀報導

新竹縣無黨籍議員鄭昱芸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達21萬以上,遭到檢方起訴,另外檢方也因鄭昱芸出身台大政治研究所,要求加重刑期,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可二審意見,判她有期徒刑3年8個月,褫奪公權2年,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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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6歲的鄭昱芸為新竹縣無黨籍議員,在2018年當選,當選後在2018年底至2019年1月間,和一名吳姓女子協議,由吳女冒名擔任她的助理,騙取薪資,金額共高達21萬,檢方調查鄭昱芸和吳女串通,詐領助理費後將她起訴。

一審法院認定鄭昱芸有罪,判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 上訴後,二審法院維持有罪判決,但鑑於其在擔任議員期間為地方服務並推動各項活動,且詐騙數額相對較少,故依法減刑至3年8個月有期徒刑。 全案再度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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