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20日在「爆料公社」匿名求助,他表示自己所在的租屋層樓雖有總電表,但房東有在各個房門上都裝上獨立電表,然而他近2個月的電費都快破5千,於是他打電話給台電反映,台電也轉告房東繳納的電費跟向房客收的,有超收情況,沒想到房東沒有理會,反而喊「不爽可以搬走」,因此他上網求助「請問該不該搬走?」。
只見網友曬出的電費紀錄中,6、7月的使用度數為849度,以1度5元計算,2個月總共要繳納4245元,8、9月共使用753度,電費為3765元,不過11、12月又用了845度電,共4225元,費用相當高。
網友向台電反映租屋處電價。(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對此,不少網友表示「1度電5元,以現在套房來說算正常啊」、「房子人家的,有本事自己買房子免受氣」,,不過有網友覺得用電量過高,感到懷疑「我家三層樓兩個電錶,夏天開冷氣加起來也沒你這麼多」、「一間5坪套房 兩個月用7到8百度,是有使用電熱水器這吃電怪獸嗎?不然用電度數怎麼會這麼高」、「房東不可能為了你一個人做任何改變,所以你若對電費有意見,搬家是你唯一可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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