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某校長被控性騷擾、性侵害多名女學童,遭南投地檢署起訴。事件曝光後,南投縣府未要求校長停職,引起爭議。監察院指出南投縣府監督失靈,未依據權責要求停職。南投縣府回應指出,原本計畫停職處分,但教育部解釋未有相應法源。
教育部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去年修正前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未授權校長停職接受調查,因此去年7月向南投縣政府建議彈性處理當事人的出缺勤紀錄,以降低互動機會,防止報復或再度加害。根據修正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5條第1項規定,若學校校長涉及校園性別事件,情節重大時,學校主管機關可調整或停止其職務,以進行調查。
教育部強調,這項法規修正提供了停職的法源依據,有助於加強校園性別事件的防治,避免權勢不對等的情況影響調查進程。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兒童性侵犯違規跑出家門! 南韓檢方求刑「惡狼」趙斗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