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網友在《Dcard》寫下:「不知道有沒有人和我一樣喜歡手邊有更多流動的資產,不想買房的?預計30歲後每3、5年換一個城市居住(我今年27,是遠端工程師,加上三年前自己創業經營得還ok,所以能維持不錯的生活水平),加上目前沒有結婚、定下來的打算,覺得人生苦短應該多體驗不同的生活(第一個預計搬去的城市是大阪)。」
他進一步說,知道買房對大部分年輕人來說很奢侈,尤其是父母提議要幫忙付頭期款。但表示家人去年就暗示他該買房做資產分配,說可以先幫我去看看有沒有不錯的房子;後續長輩在自己老家附近找到一間很滿意的,要他一起去接待中心參觀,該網友坦言當時想說看完再拒絕。
該網友稱自己因一時迷惑才簽約買房。(示意圖/取自Pexels)
該網友指出,結果參觀的當天就簽約,父母會幫他付頭期款,後面的房貸讓用他賺的錢去負擔,應該很輕鬆;他無奈表示,當下看完銷售人員的簡報後其實有心動了。公設有球場,房型能符合需求,而且整體設計跟行銷都滿有質感,該網友嘆當時就被迷惑了。他透露自己事後後悔的理由,強調:「我認為這個建案真的很不錯,如果要常住高雄的話,會是我的首選。但...想到之後生活多少會因為每月繳款稍微有影響,加上我如果人不在台灣,要出租也很麻煩......就有些後悔。」
多數網友看完後認為「身在福中不知福」、「你以後會感謝他們的,以你的條件和高雄的房子,又有人出頭期款,負擔應該不會很重,就當作投資的一部分,以後不喜歡再賣掉就好」、「我也想被強迫買房」、「看不出哪裡被強迫了,你自己明明也心動了,後面才在後悔」、「父母能出頭期很幸福耶」、「至少你爸媽不是付頭期買新厝然後要你們住一起繳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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