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指黃子佼最大問題是包庇! 沈伯洋曝「關鍵」:修法也處罰不到他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

藝人黃子佼被發現曾購買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又有受害人控訴未成年時遭到黃子佼性侵,引起社會譁然,不少藝人跳出來要立法院修法,加重刑罰。但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直言,黃子佼的問題,最大問題是包庇,第二大問題是執法,只是加重刑責,可能無法對症下藥,且修法不會溯及,其實也處罰不到黃子佼,正確作法是在現行規範下看哪些規範有適用比較合理,並且協證據保全。

更多新聞: 快新聞/黃子佼事件延燒!賈永婕發連署保護兒少 陶晶瑩、小S都加入

沈伯洋昨天在臉書表示,黃子佼的問題,最大問題是包庇,第二大問題是執法。他指出,自己身為民意代表,自己也是父親,當然會貫徹保護兒少的決心,修法有必要,但程序跟細節都很複雜,要先修核心來解決問題,只是加重刑責,可能無法對症下藥。

沈伯洋直言,如果只有嚴罰,但執法抓不到(沒有確實),等於沒有威嚇,這就是為何,酒駕修法需要「酒測」來配合(要確實被抓到),「迅速」很難做,因為

民主國家法律程序進行就是比較慢。

沈伯洋也說,目前兒少條例的規定其實相對完整,刑度也有設計,要加重可能需要想一下,比較好的方式可能是加重負擔處分,若到3年以上會變成全部要重修了,若目前要修,最多應該是從一年改三年。

沈伯洋提及,許多人會說為什麼可以那麼輕,那是因為目前沒看到其他證據(現在都只是媒體報導),但只要一有相關證據,馬上會升級成38條或36條的幫助犯,那都是重罪(7年且可加重1/2),要有這方面的證據,需要把後面一串粽子抓出來,關於這一點可能更為重要。

沈伯洋說,現在可能還有其他行為被爆出來,反而應該協助的是證據的取得,以及被害人的幫助,證據保全比修法還重要,如果要修法,應該朝科技偵察、洗錢等相關,才能協助把粽子抓出來。

沈伯洋也提及,非法下載其實和購買一樣,都是一種「貢獻」,但很難有法律上的區別,因此,他覺得不要用購買來當作法律要件,而是去看黃子佼有沒有一些指定影片等行為,如果有,那就可以等到粽子出來之後直接回歸36條或38條就好,其實不用在這部份修法。

沈伯洋也提醒,「最後,加上修法不會溯及,其實也處罰不到黃。正確作法是在現行規範下看哪些規範有適用比較合理,並且協證據保全,然後修金流相關法令看有沒有機會」。

沈伯洋說,這也是為何他一開始還是說這是一個轉型正義的問題,長期以來特定圈子的不改革以及鄉愿,讓這件事情在台面下那麼久,讓證據更難被取得,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他痛批,「這些人們拿補助,主導文化發展,想起來就令人噁心。政府不但不應該再繼續合作,未來在採購或者契約上需要更為嚴格才是」。

沈伯洋也再發第二篇文強調,不能用OK繃的方式解決問題,修法會很爽快,但會讓大家忘記要繼續聚焦整件事情的後續。他說,就像兒福的案件一樣,如果不通盤檢討問題,那麼根本救不了人,兒虐會不會繼續修法加重?他想會,但兒福這幾年的問題沒有解決。

沈伯洋說,回到黃子佼的事情,第一、有犯罪集團;第二、有人長期知道卻又包庇。他指出,要解決第一點,是各國現在的難題,但論壇中很明顯有台灣受害人,這些人要怎麼救,會是重點;至於要解決第二點,那要被害人敢出來說明,或者知情人士舉發,為何會有人長期知情卻選擇沉默?這個問題也需要解決,甚至會是整件事的核心,Me too的意義也在這裡。

沈伯洋表示,真正要保護被害人,不是突然醒來去提倡已經有的東西包括修法、諮商等,「我很希望不要被轉移焦點,但看起來已經來不及了。很難過,即使在這個位置上。但沒關係,我還是會一直提醒」。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更多新聞: 快新聞/政壇關注黃子佼性醜聞! 黃捷及吳思瑤今先後拋出修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