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台積電不來」地主後悔只能種茶? 龍潭自救會反擊了
2023年10月19日,反龍潭三期居民在竹科管理局前拉布條抗議。(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近期臉書社團「我是中壢人」發文,宣稱「桃園龍潭氣走台積電,現只能種茶!」一文,引發各界關注與轉載;不過在地團體「反龍潭科學園區第三期擴建案自救會」在臉書發文回應,堅持三期擴建是「違法及侵害基本人權的土地掠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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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在臉書發文,首先主張土地是安身立命的家園,是用來生活的,不是用來投機炒作的。居民大抵都是幾世代以來就住在當地,這點可由被劃為徵收區內有多棟歷史悠久的祠堂來作為明證,因此居民對這塊土地有著親密的連結及依附,這是無法用補償地價的多寡來予以取代的;「也就是說,這是個價值的問題,而不是價格的問題」;但很遺憾地,「我是中壢人」臉書社團,顯然不理解土地對於居民的意義。

第二、自救會強調,土地徵收乃憲法層次基本人權的課題,因為它剝奪了人民在憲法上所保障的權利,將會對被徵收人產生非常嚴重的影響,因此,它的履行一定要符合極為嚴謹的必備要件,如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最後手段等。

自救會控訴,長久以來我國政府卻往往太過於輕忽,便宜行事,反而將土地徵收當成是最優先及唯一的手段,隨意進行土地徵收,眼中根本就沒有基本人權;國際人權審查委員會,至少已經2度對我國政府提出嚴厲的批評,並從2017年就要求所有的土地徵收都必須暫停,直到我國土地徵收相關法令修正,並符合聯合國相關人權公約的規範之後,才可以再進行;但我國政府迄今卻是「置之不理」。另外「我是中壢人」臉書社團的思維顯然還是留存於舊時代,腦海中完全缺乏基本人權的概念。

第三、自救會認為,依法土地徵收的範圍,應以事業計畫為基礎。根據《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政府在徵收土地前,必須先有翔實的事業計畫作為基礎,確定這138.95公頃私有土地,是其事業計畫所必須,此為必要的合法前提要件。但鄉親要問,竹科管理局迄今有提出相關計畫嗎?「沒有」。

自救會指出,去(2023)年7月26日公聽會當天,除了竹科管理局陳淑珠副局長公開承認該局並未提出事業計畫之外,若再根據公聽會前竹科管理局所提供、非常簡略的「龍潭科學園區擴建案」文件,也僅只是簡單的敘述;在沒有事業計畫的情況下,該文件竟然就可以得出「估計園區平均年產值約為6,000~6,500億元」、「預計提供約5,900個就業機會」,但這樣的數據內容,其實是缺乏事業計畫予以支撐。

自救會總結,竹科管理局所進行的是違法徵收;而這顯然也是腦海中只有價格的「我是中壢人」臉書社團所不願意認知的。

「我是中壢人」臉書社團,由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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