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歲男童剴剴,去年12月遍體鱗傷送醫不治,檢警查出兒福聯盟劉姓保母,和同是保母的妹妹,竟涉嫌聯手虐兒致死,全案偵結起訴。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偉逸表示「劉姓被告二人均提起公訴,所犯罪名為刑法,凌虐兒童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以上兩罪並因依兒權法規定,加重其刑之二分之一。」
根據檢方起訴內容,劉姓保母和妹妹兩人,涉嫌在去年9月到12月23日期間,疑似因剴剴哭鬧不休,不但綑綁四肢、要他裸體罰站、甚至塞入水桶、用蟑螂爬過的紙杯,餵食打成泥的廚餘,造成男童營養不良,以及長期體罰下,皮下軟組織壞死,引發休克性死亡。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偉逸表示「被告二人於照護期間,竟用繩索布條綑綁被害人四肢頭部,期間如遇被害人哭鬧,即以腳踹毆打大聲斥喝及怒罵被害人,劉姓保母更將冰箱廚餘等不新鮮食物,打成泥狀之後餵食被害人,甚至每天只供一餐。」
陳姓社工涉過失致死及偽造文書罪 另案偵辦中(圖/民視新聞)針對犯行,劉姓保母坦承凌虐致死,保母妹妹只承認有從旁協助,並沒有下手凌虐,兩人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凌虐致死等罪起訴,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男童親友林先生表示「犯行的部分我們當初,檢察官在問我們意見的時候,我們都有跟他講,當然是以最重的(刑度)下去判。」劉姓姊妹檔,涉犯兒少法,得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至於親友口中最大幫兇的陳姓社工,涉及過失致死以及偽造文書罪,則是另案偵辦中。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桃園楊梅某燒臘店遭爆「菜、肉裡有蛆」急停業 衛生局責令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