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台中市遭拖欠停車費「超過2億元」 市府不忍了將祭新規定
台中市政府遭拖欠逾2億停車費,有人一欠就是8萬、11萬元。(示意圖/擷取自臺中市政府新聞局網站)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惡意積欠停車費,市政府卻拿行為人「沒皮條」?台中市政府被發現,遭車主欠繳的停車費用,總金額竟然高達2億元之多,且就算欠費者被抓包、車輛被拖吊保管,也只要繳清「1次」費用就可以把車開走,剩下的欠款依然不用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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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欠的?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李天生,今天在市議會質詢交通部門。他發現台中市公有停車場遭積欠的停車費,合計竟然超過2億餘元;有車主1個人就欠繳8萬、11萬元之多,讓他質疑市府為何無法有效處理這些「欠錢不還」的案例?

市府官員回應,倘若是欠費較高的車主,確實會移送強制執行,但部分車主名下除了汽車,沒有其他財產,因此仍然討不回欠款;另外現行規定是,只要在公立停車場發現欠費車主,就會將該欠費車輛拖吊,移至保管場等待車主領回。

但問題是,即使車主積欠8萬、11萬,但車輛被強制拖吊後,只需要繳納「當次」費用就可以把車開走,市府依然討不回其他欠費;因此未來將修改自治條例,倘若再次拖吊這些「欠錢不還」的車輛,將要求車主「繳清所有欠款」之後才能把車輛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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