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刑警大隊發布新聞稿表示,本案緣於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辦理政風稽核,發現2019年至2021年間辦理經費核銷案件有疑義,經警察局自檢查處,並報請高雄地檢署,針對「偽造文書」部分指揮偵辦。
今(22)日上午8點40分左右,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政署政風室,以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等單位,調查員警涉嫌偽造文書案;至該局刑事警察大隊、鳳山分局等處,針對上案通知蔡員、潘員及陳員等3名員警配合調查。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表示,全案配合檢察官偵辦中,以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並秉持「勿枉勿縱」、「警紀警辦」原則,深入追查,積極偵辦,待偵審結果,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展現端正警察風紀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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