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科技廠包車旅遊 車禍釀4死22傷 遊覽車駕駛判3年6月可上訴
遊覽車在國道三號雲林斗六路段 超速狂飆釀成嚴重死傷車禍。(圖/翻攝畫面)

中部中心 /  蔡松霖雲林報導

去年10月,新竹一家科技公司,包車南下旅遊,遊覽車在國道雲林路段發生嚴重車禍,造成4人死亡22人受傷。事後檢方調查,肇事駕駛超速,前一天睡眠不足還疲勞上路。而且案發後,還沒跟其中兩名死者家屬達成和解,雲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駕駛3年6個月徒刑,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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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科技廠包車旅遊 車禍釀4死22傷 遊覽車駕駛判3年6月可上訴
轎車被遊覽車追撞扭曲變形 車禍釀4死22傷。(圖/民視新聞)


遊覽車在國道三號雲林斗六一路狂飆,夾擊銀色轎車撞外側路肩護欄,接著又衝到內側車道,一陣猛烈撞擊,車上乘客驚聲尖叫,可怕車禍發生在去年10月份,意外釀成4死22輕重傷。小轎車被撞成一團廢鐵,駕駛到底怎麼開車的?第一時間他這樣說。科技廠包車南下發生車禍,釀成嚴重死傷。雲檢偵查發現,遊覽車當時時速為130公里左右,已超過國道3號最高限速110公里,駕駛不但超速,還任意及驟然變換車道,依照過失致死罪起訴,雲林地院一審判陳姓駕駛3年6個月,可以上訴。


新竹科技廠包車旅遊 車禍釀4死22傷 遊覽車駕駛判3年6月可上訴
陳姓駕駛違規超速未與所有死者家屬達成和解 一審判3年6月可上訴。(圖/民視新聞)


判決書也指出,陳姓駕駛事發前一天有睡眠不足情況,身為專業司機,應該要更謹慎駕駛,甚至拒絕駕駛。陳姓駕駛希望不要再被關押,有向法官請求緩刑,但合議庭考量被告未與部分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該案也不符合緩刑宣告條件,因而拒絕被告緩刑請求。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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