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通勤者之歌,3月16日因騎重機上國道抗爭,事後遭檢警以妨礙秩序、公共危險罪上門拘提,昨(3日)通勤者公開拘提過程影片,並在資訊欄寫下三點質問聲明,「不發傳票對我實施逕行拘提的必要在哪裡?」、「先安罪名再扣押我的電腦、硬碟,這是不是有罪推定?」、「到底台灣的司法是為民伸張正義的天秤,還是迫害人民言論自由的刑具?」疑似對拘提過程相當不滿。
警方帶拘票上門進行拘提,發現通勤者在錄影,便以「偵查不公開」為由強行關閉。(圖/翻攝「通勤者之歌」YouTube)
影片顯示事發當天是5月22日,早上6點23分通勤者剛出門,就碰上三名警察上前:「楊先生,我是國道五隊刑事組,我有帶橋頭地方檢察署拘票。」通勤者震驚之餘要求警方出示證件,隨後員警出示拘票,依涉嫌公共危險案將通勤者拘提,更表示關掉攝影機:「我們偵查不公開。」
通勤者不願關閉相機,要求先打電話找律師,員警情急下疑說溜嘴拘提實情,一旁同事趕緊拍手臂制止。(圖/翻攝「通勤者之歌」YouTube)通勤者反駁,當事人不受偵查不公開限制,而且也沒有看清拘票內容,但警方還是依規定上銬,通勤者要求叫律師,拒絕關閉錄影機,員警則在原地勸他配合,期間似乎說漏嘴:「配合下啦,我也很不願意,也是你上高速公路抗議…」馬上被一旁同仁拍手臂提醒,通勤者質問,是不是因為他騎車上國道才會被抓?但員警卻搖頭矢口否認,接著強行關閉相機錄影。
員警說溜嘴拘提實情,被上萬名網友目睹,留言區嘲諷員警程序失當。(圖/翻攝「通勤者之歌」YouTube)影片曝光後,警方執法行為疑點重重,網友發現有許多不合理程序,紛紛在留言區熱議,「自己憨說漏嘴,然後發現講錯話趕快硬關攝影機,笑死」、「一開始就有問題啊...還沒講完應有權利就上銬?說偵查不公開要求關密錄器...自己卻說我們有開密錄器?這什麼?」、「隔壁隊友一臉你說出來衝x小的臉」、「他講出高速公路…太扯了,太明顯了啦,濫用太明顯」、「隔壁的很慌趕快推一下,真的笑死,怎麼那麼傻」。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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