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判決書指出,50歲林姓男子去年8月8日使用化名,於時任高雄市議員黃捷的粉絲專頁,先後留言寫說「綠共賤畜側翼就不用演了,破麻裝什麼在室啦^^」、「大家都知道破麻就破麻吧~哈哈哈噁心垃圾」等激烈言論辱罵,黃捷隨後提告,且拒絕和解。
法官審案時,判斷林男僅因政治立場不同、無法就公共政策做理性批判,就貿然上網公然辱罵黃捷,並損害其名譽;無論是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均有可議。考量該男坦承犯行、無前科,因此判刑較輕;但因黃捷無意和解,因此法官仍判處公然侮辱罪,處罰金3000元。
法官審酌林男僅因政治立場不同,無法就公共政策理性批判,貿然在網路上公然辱罵黃捷,而損害黃捷名譽,犯罪的動機、目的與手段,均有可議,考量坦承犯行、無前科,但黃捷無意和解,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3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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