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緣於,一名女網友在社群發文指控,表示19歲時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汪建民,雙方曾約吃甜點,卻被載到山上性騷;隔週又被汪話術到汽車旅館侵犯,文章末端留下「對方姓汪,名字和打棒球很像」,有其他網友直接猜出是汪建民。
汪建民第一時間表示,沒有在女方不允許之下傷害對方,去年6月30日更到派出所報案,強調自己清白。
據《聯合新聞網》今(3)日報導,台北地檢署早在今年3月作出不起訴處分,但汪建民表示,這段期間他丟了工作,名譽嚴重受損,汪嘆道「算了,這也是我最近遇到那麼多艱難事中,唯一值得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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