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廉政會今晚決議如下:未來的司法調查審判過程中,若有證據顯示其涉入不法行為而被裁定羈押時,援往例將予以停權三年處分。若未來有比上述更嚴重之情節發生時,廉政會仍將會依照廉政條例之規定再行調查,及進行更嚴厲之處分。
前海基會董事長、前行政院副院長及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似於2017年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被桃園地檢署聲請羈押,桃園地方法院日前裁定500萬元交保,台灣高等法院今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桃院地院今晚表示,關於鄭文燦聲押案,承辦法官決定明日(9)上午10點整開庭。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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