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察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奉行政院長卓榮泰指示,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8日遭槍殺身亡,歹徒嚴重挑戰公權力;為展現政府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最大決心,將不遺餘力強力打擊黑、金、槍、毒、詐等「五打」工作,即日起全國同步執行掃黑肅貪行動專案,展現政府維護治安決心。
最高檢表示,請各地方檢察署指定專責(組)檢察官,就行政院長指示全國掃黑行動,視案件性質及發展情形,積極指揮協調司法警察機關偵辦,絕不寬貸不法行為;不法幫派如有藉機挑釁滋事,檢警將依組織犯罪條例第 3 條及刑法第 149、150 條偵辦,最重可處有期徒刑 3 年。
最高檢察署呼籲,掃黑案件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等相關罪責,最重得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如相關被告勇於自首,儘速投案,檢察機關將依證人保護法(污點證人)之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並得獲減輕或免除其刑;呼籲相關知情之證人,請儘速向地檢署或警察機關檢舉,檢方將依證人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全力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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