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現駕駛劉男(69年次)精神恍惚,便於其駕駛之小客車內,查獲電子菸1支及使用完畢之菸彈1顆,菸彈內之菸油經初步檢驗呈卡西酮陽性反應,劉男吸食含卡西酮電子煙(喪屍菸彈)致不能安全駕駛肇事。警方將全力追查毒品來源,並依法將劉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不能安全駕駛罪逮捕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依托咪酯」已由法務部於今(2024)年6月13日召開毒審會決議列管為第三級毒品,於法制作業辦理完成後,正式由行政院公告列管為毒品。警方會持續強力掃蕩不法黑幫及販毒集團,以維市民安居樂業之生活空間及社會治安,在此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毒、以身試法。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拒絕毒品,珍惜生命!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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