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工程師原任職於台達電平鎮廠,豈料他為了解決債務問題,分別於去年9月5日、9月21日、10月17日晚間,利用值夜班且倉庫管理人員皆已下班機會,進到台達電倉庫,開啟防潮箱徒手欠走放在內的IC半導體晶片共計9980顆,得手後將這些晶片放到個人包包內,下班後帶出公司,並分別轉賣給不知情人士,得手59萬3000元。後來台達電清查發現防潮箱內的IC晶片發現有短少,經內部調查發現是林男所為,因此向警方提告。
檢方起訴指出,林男在警詢及偵訊均坦承犯行,也與台達電告訴代理人及不知情買家陳述相符,並有明細單據、LINE對話紀錄、林男獎懲申請單、離職單等可佐證,可認定其犯嫌。
不過,台達電告訴代理人向檢方表示,缺少的IC晶片有2萬1060顆,但林男否認有偷這麼多,他就只偷了9980顆,且台達電告代也表示倉庫沒有監視器,公司監視器只有拍到出入口畫面,因此檢察官認為除了單一指述外,缺乏其他客觀事證足以認為台達電所短少的IC晶片全都是林男下手,是以這部分不成罪。
檢方今日偵結,依竊盜罪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宣告沒收林男犯罪所得59萬3千元。另據媒體報導,林男還曾於去年2至6月間潛回前東家廣達電腦高達9次,冒簽前同事名義進入治具室,得手價值923萬餘元的CPU及記憶體變賣,這部分去年已被起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行動力挺賴總統!就任AIT處長親自介 谷立言:台美關係堅若磐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