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手寫塗改憑證序號外,民眾黨所列出「漏報支出」中,其中一筆序號編為「112-1211-01」,意味著此為112年12月11日第1筆支出。汪潔民直呼,「擺明是事後作帳」,連序號01都遺漏,表示會計查核到該日支出時「一打開第一張就不見」,那麼後續「第二筆、第三筆、第四筆該怎麼計算?」。汪潔民強調,第一筆就漏報只有一種可能,就是當天只有唯一一筆支出,但對競選總部而言,連買便當、飲料都要支出,因此根本不可能只有一筆。
另外,民眾黨稱17筆漏報、誤報金額共1817萬餘元,但後續又指控會計師端木正因便宜行事而擅自調節短差金額,其漏報達2000餘萬元。汪潔民認為,一般財務簡報都必須講求數字精確,且會計時連一元都不能誤差,但民眾黨卻是用2000餘萬元如此籠統的數字,加上前後說法落差將近200萬,顯示民眾黨根本是在倉促之中完成這份簡報。
更多新聞: 快新聞/端木正宣稱競選資金「依法辦理」 陳智菡再駁:盼早日還柯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