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賀軍翔日前受友人邀請在某招待所聚餐飲酒,友人為炒熱氣氛,找來小姐陪酒作樂,但酒過三巡後,1名小姐與賀發生糾紛,現場有一名小姐事後向警方報案,指控賀軍翔對她伸出魔爪,事件爆發後,賀軍翔也在事後透過律師發聲明,強調「並未與任何第三人有任何踰矩行為」,案件也移送台北地檢署。北檢曾於5月24日指揮警方持搜索票搜索賀男位於北市民生社區住處,查扣賀手機。
賀軍翔日前身陷官司爭議。(圖/翻攝自賀軍翔臉書)
北檢調查後,認為依在場證人證述,未見賀男與告訴人有肢體接觸,且告訴人指訴與證人證述有歧異,案發現場又無相關監視影畫面可佐證。檢方檢視賀手機與當晚在場友人之對話紀錄,賀軍翔當晚確實醉倒在招待所內,對話內容及語氣無異常,顯然對案情毫無所認知,加上被害人均未檢驗出男性檢體,認定賀罪嫌不足,今予不起訴處分。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民視新聞網》關心您:
◆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1953
◆ 「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U18日本隊「無視攝影師」死盯台灣啦啦隊!神照百萬人瘋看:日本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