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暐瀚回憶,2011年10月24日,當時即將尋求連任的前總統馬英九,大選前3個月曾提出「不排除簽署兩岸和平協議」的構想。他指出,當時馬英九用「一個架構、兩個前提、三個原則、四個確保」向國人說明,一定會在全民有共識的前提下(例如公投)才會簽署。但社會對此始終疑慮甚多,即使後來成功連任,但兩岸簽署和平協議還是無疾而終。
相反地,賴清德昨天公開表態「絕不可能簽署和平協議」。黃暐瀚分析,賴的態度就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至於做法則是「只有備戰才能避戰」,並主張「絕不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他接著說明,按照賴清德的認定,和平協議就是「國內法」,只要簽下去,台灣就會立即失去主權,而兩岸問題直接變成「國內問題」。
黃暐瀚提到,有很多媒體因此發專文批評,賴清德話講得這麼明白,會讓兩岸失去談判籌碼;但他卻「很喜歡政治人物這樣清楚表態」。他也表示,將「要什麼?不要什麼?做什麼?不做什麼?」通通說清楚、講明白,反正就交給人民做決定。「接下來,就看下次總統大選的藍白參選人,在這個議題上要怎麼表態了」,黃暐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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