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二分局透過新聞稿說明,上(9)月18日下午14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出,「有人拿槍到家中並遭壓制,需警協助」,因此立即派員到場處理;員警到場後了解,鄭男疑似與被害人是情敵,因爭風吃醋才會拿著瓦斯槍到對方家裡恐嚇,全案訊後依《恐嚇》、《傷害》及違反《社維法》等罪嫌,將鄭男法辦。
警方呼籲,民眾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切勿以身試法,並請民眾提高警覺,如發現任何非法槍械或其他犯罪情資,請勇於向執法單位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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