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的洪姓男子5月21日帶著三把刀上了台中捷運,在車廂裡突然掏刀對乘客進行隨機襲擊,造成一片恐慌。幸好眾人齊心合力,成功奪下了洪男手中的刀具,並將其制伏。
據《中央社》報導,洪男的羈押期限將在11月25日屆滿,台中地院於8日召開延押庭,洪男出庭時說到,自己一直在反省,當時做案時沒有要殺人的意圖,做這件事感到很後悔,未來不可能再去做,盼外界用客觀角度看見他的改變。
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洪男涉犯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
依合理判斷,可認為洪男有逃亡相當或然率存在,且洪男在公眾往來大眾運輸工具上犯案,犯罪情節顯屬重大,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所以認為維持羈押尚屬適當、必要,且合乎比例原則。台中地院裁定,洪男有繼續羈押必要性,應自26日起延長羈押2月,可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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