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分析,憲法保障人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公民權,而在政黨高度競爭狀況下提出修正案,恐怕會有3項不利條件。
第一,罷免案連署條件趨嚴,會降低人民提出罷免的意願;第二,若罷免通過門檻也加高,依照過去處理選罷法經驗,也會影響到罷免公民權的行使;第三,社會沒共識前,該案會加強社會不同政黨的對立或政治上的緊張。
對於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的提案,劉世芳指出,按現行機制選務機關即可糾錯,來處理不實連署的狀況,但若身分證明要求越來越嚴格,反會降低人民提出罷免的意願。
劉世芳擔憂,不論提高罷免連署條件或通過門檻的提案,若沒有辦法達到共識時,恐怕只會加劇政黨或公民團體的惡性競爭,與社會希望民主憲政秩序穩定與政治健全發展的方向背道而馳。因此,在綜合考量下,內政部認為應維持選罷法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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