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陳躍升在2021年到2022年間代理市立圖書館資訊室主任,負責相關採購業務;然而優利國際科技公司負責人黃振勝,竟提供不實報價單。陳躍升明知報價單內容不實,卻放水讓廠商通過,涉嫌圖利廠商40餘萬元。
檢察官昨(5)日指揮廉政署肅貪組,兵分3路進行搜索,並以被告身分約談陳躍升、黃振勝到案說明,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以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等方向偵辦。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躍升涉犯圖利、偽造文書等罪,諭知10萬元交保,黃男則以偽造文書罪,以5萬元交保。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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