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報》報導,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銷售手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給黃瀞瑩等人後,會獲得「折扣碼」能購買KP競選小物,而黃瀞瑩等人就從中抽佣分潤,而抽佣的錢疑來自政治獻金,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黃瀞瑩、陳智菡、許甫、吳怡萱4人恐由證人轉列為被告。
「民眾黨即將團滅」,吳靜怡大酸,柯文哲和他的比特犬們,會不會都是詐騙經銷商?她說,請問民眾黨的黃瀞瑩、陳智菡、許甫、吳怡萱有沒有接受「銷售佣金」分潤?自己可以講清楚!如果被列為相關被告,中評會是不是應該要馬上開除黨籍?
吳靜怡指出,木可電商系統就是有折扣碼的功能,後台會依照折扣碼紀錄來做分潤的機制,如果有拿任何錢,那麼就是也有抽佣,這就是違反政黨法第19條規定,政黨為宣揚理念或從事活動宣傳所發行的出版品、宣傳品銷售,須給政黨使用。政治獻金須造冊、列管與申報,當中若涉及配合金流操作或轉入私人名下,恐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須負法律責任。
吳靜怡批評,民眾黨運用人民納稅的政黨補助款來砸錢做自媒體,創造自己網紅流量的價值,進而利用「折扣碼」推銷促銷販銷售商品,若黨公職人員收取任何木可公關販售小物或是競選小物的任何分潤就是明顯違法,一塊錢都不應該入袋,民眾黨有責任快速跟社會大眾公開募款金流和分流!
吳靜怡大酸,「難以想像,小草的義無反顧,成為你們的行動支付!」她說,「直銷、經銷一條龍,麻煩你們可以去賀寶芙,合法健康的努力當業務,不要搞政治,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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