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1日,20歲的洪男攜帶著3把刀上中捷,在車廂裡突然掏刀對乘客進行隨機襲擊,造成一片恐慌;幸好眾人齊心合力,成功奪下了洪男手中的刀具,並將其制伏,但過程中見義勇為挺身而出的呂姓高中生、長髮哥許瑞顯受傷,事後台中市長盧秀燕表揚16位熱心正義的民眾。
中檢今年6月起訴指出,洪淨因家庭不和諧,成績又不好,對世界憤懟不滿,今年4月先買刀籌備殺人,5月21日是鄭捷於台北捷運殺人案屆滿10週年來動手,因此依殺人未遂罪、恐嚇公眾罪起訴,並聲明加重量刑;他在出庭時說到,自己一直在反省,當時做案時沒有要殺人的意圖,做這件事感到很後悔,未來不可能再去做。
今日9時29分宣判時,洪淨與他的雙親,皆未出庭聆聽判決結果。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起訴柯文哲/喊「我們的主席就是柯文哲」 陳智菡嗆北檢說清楚犯罪事實:沒證據就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