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蔡、林兩原為友人關係,前者因故向後者借了1萬元,孰料事後卻被酸言酸語催討還錢,儘蔡男自認已還清款項,但林翁認為對方還錢不甘不脆,兩人昨日狹路相逢,蔡男與林翁交談後勃然大怒,遂跑到附近的五金行買了一把西瓜刀,返抵公園內砍傷林翁臉部,一旁勸架的友人手部也被劃傷。
重慶北路派出所所長黃英洲說明案情。(圖/大同分局提供)轄區大同分局說明,昨日上午9時27分獲報,重慶北路335巷哈密公園有人遭刀砍傷,需警到場協助;優勢警力到場後得知,林翁及其友人在現場等待救護,砍人的蔡翁已經離開,經民眾指引後於重慶北路3段335巷32號前查緝到蔡男,當場逮捕偵辦。
警方指出,後續調閱監視器釐清,昨日兩人因債務問題再次出現嫌隙,蔡男才會憤而行兇,返回哈密公園砍傷林翁的臉部,全案依《刑法》「傷害罪」移請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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