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計劃買房,他希望女友可以每個月幫忙繳1萬5000元的房貸。(示意圖/翻攝Pexels)買房既是夢想,也是考驗,不僅考驗經濟能力,也考驗情侶或夫妻之間的溝通與互信。一位男網友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表示,自己最近計劃購買房屋,每月房貸約4萬元,希望交往5年的女友能分擔1萬5000元的費用,但女友不願意。原PO透露,目前與女友租屋,每月房租2萬元,由他負擔大部分,女友只需繳5000元。他認為,未來若女友能分擔部分房貸,對兩人的生活壓力會減輕不少。然而,女友卻認為,既然房子不會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就沒有理由為房貸出錢。雙方因此在經濟問題上產生爭執。
大部分網友都不贊同情侶婚前個人財產共同分擔,認為分手或離婚將容易有糾紛。(圖/翻攝自Dcard)原PO進一步提出折衷方案,表示只要女友願意支付一半的頭期款,就可將房產共同登記,平等分擔。然而女友說自己沒錢,無法負擔頭期款,並認為即便是共同登記,分擔貸款也不應成為必然選項。雙方立場僵持不下,原PO對此深感無奈,質疑女友不願負擔是否合理。貼文曝光後,網友普遍持批評態度,不少人認為原PO「不應強迫女友負擔自己的房貸」,還有人指出,婚前財產應由自己承擔,避免未來分手或離婚時產生不公平的財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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